相关问答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以变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承担一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费用和期限由双方协商;协议...
夫妻离婚后,在子女判给女方抚养的情况下,又男方给付女方抚养费。该费用可以进行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子女抚养费可以变更吗?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子女抚养费可以依法变更(增加),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增加的法定理由是:(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二、哪些情形可以变更抚养费?1、抚养费的增加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有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虽具备上述条件,但还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2、抚养费的减少条件是:第一,供养人的供给能力降低和经济收放减少。如丧失劳动能力或无生活来源、负担加重等;第二,被抚养人需求的减少。如当初因特殊原因抚养费数额订得很高,现特殊情况已消失,或被抚养人有了其他生活来源。临护子女的一方再行结婚,继父继女愿意负担的。3、抚养费的免除第一、被抚养人需要抚养的前提条件已经不复存在,如自己的收入可维持自己的生活。第二、供养人丧失了劳动能力。三、哪些情形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该《意见》第三条还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节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关于子女抚养费和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与生活的实际要求密切相关,当孩子的生活需求超过了抚养费的标准,可以与间接抚养方协商增加抚养费,但是在协商的过程中,不要爆发出争吵与烦躁,父母的情绪会让孩子的心灵蒙受更深的阴影,如果协商不成功的话,最好能请专业的法律人士调节局面,这既能促进双方在变更抚养费的问题上达成协议,也能减少对孩子的伤害。
你可以协商变更抚养费的。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3、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4、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没有时间限制。法律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予以支持。(1)与子女同居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同居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同居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3)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另一方同居,另一方有抚养能力;(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上述规定,只要有上述任何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0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