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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是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例如,建设单位自营工程的施工队、房屋修理队、国有建筑公司、安装公司、工...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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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金额数量来看(1)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格在400万元以下;(二)采购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格在200万元以下;(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格在100万元以下。其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不得进行招标项目:1、停工或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工程,承包人未变更的;2、施工(监理)企业自建自用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3、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企业有直接控制的施工(监理)企业,或者企业由施工(监理)企业直接控制,相应的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4、在建工程追加的与主体工程施工不可分割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承包人未变更的;5、主要施工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施工项目;6、经市、区政府设立的应急救灾机构认定,应当紧急建设应急救灾项目,以抵御突发灾害或者危险,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
根据《》第251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第269条规定:“建筑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法》第287条规定:“法律对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法律对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因此,建设工程合同,实际上是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因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和工程。由于工程勘察合同和工程设计合同与承揽合同比较容易区分,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的不大容易区分。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标的物质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与其市场上其他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求。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多种多样的。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为满足发包人建设一项与其他建筑物不一样的建筑物订立的标的物是特定的建筑物。
能,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可以自主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进行劳务分包,并不需要发包人的同意。《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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