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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夫妻债务解释的依据是: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在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负债。第三人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19最高院夫妻债务的司法解释的依据是明确和强调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目前没有福建高院关于夫妻债务的相关司法解释,但在司法实践中,夫妻共同债务也很好认定,一般情况下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欠下的债务都是共同债务,除此之外,像赡养父母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支付正当的必要的社会交往费欠下的钱,都可以被认定成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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