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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是,而是按照实施犯罪的时间。另外,不同的罪名在适用时有具体的规定,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我国刑...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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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回避制度是指个人回避,并无规定审判机关整体回避,因此当事人无权申请法院整体回避。 有《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的情况除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就是说,法院回避只在刑事案件中涉及。 若符合上述,庭前庭中皆可申请,建议庭前
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执行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 当然还有一些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主要包括:(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3)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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