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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制...
一、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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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缴纳的税款有:工程结算款1%的个人所得税;工程结算款0.3‰的印花税;工程结算款3%的营业税;1%、5%或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清算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制定并确定清算方案后实施方案。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清算程序如下:一、设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在宣布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天内设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由股东、有关机构和专家构成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三,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破产清算组在分配企业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偿还:1)破产企业拖欠的员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拖欠税金3)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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