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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家提供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关事故双方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的关键,也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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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所以,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交通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有交通违法行为,并且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交通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这种行为,但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关于你所说的情况,双方都有交通违法行为,要看双方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还有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来确定事故责任。摩托车方无证驾驶,也要根据。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双方共同请求调解的,当事人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不适用调解的,交通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交付或送达当事人即可。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七条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第四十八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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