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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在破产程序中,破产债权申报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间进行。债权人逾期无正当理由申报债权...
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在破产程序中,破产债权申报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间进行。债权人逾期无正当理由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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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债权申报不需要先起诉,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直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破产清算案还没有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变现分配,便可以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能依法行使债权人的权力。《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债权申报后还能诉讼。《破产法》规定,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费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和补偿金等,不用申报,管理人制作清单后公示即可。职工如果有异议,管理人也不更正,就可以向法院诉讼。 此外,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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