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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对夫妻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作出了详尽的规定: 首先,如果双方均主张房产所有权并且同意竞...
离婚一般由夫妻协议分割婚后按揭房,若协议不成,且房产为一方贷款、还贷的,则不分割,若一人贷款,共同还贷的,可由人民法院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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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如果双方协商好决定不分割或者协商好如何进行分割的,是需要签署一份详细的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并且需要就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明确的体现,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并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这种情况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仍归一方个人所有;但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的钱,不论实际是用一个人的收入,还是双方共同的收入,都属于自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所以这部分钱在双方离婚时应该进行分割;房屋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有可能升值,房屋的升值部分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得。
按揭房分2种情形: 1、双方付首付,共同还贷,不分婚前婚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由双方协商;但因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法院也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在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在法律上,房子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以及房子相应的增值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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