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如果在离婚协议上注明了一切债务由男方承担,但如果男方无力偿还,女方是不是需要负责”:(1)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虽然你们的离婚...
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无论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任一方对自己的个人财产有完全的独立支配的权利。因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在离婚协议上注明了一切债务由男方承担,但如果男方无力偿还,女方是不是需要负责?”: (1)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虽然你们的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效,但这协议只对你们双方有效,对外无约束力,男方无权偿还时,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女方偿还。协议的作用只是:女方在偿还债务时,可以依据协议向男方追偿全部;如果没有这协议,女方在偿还债务后只能向男方追偿一半。 (2)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男方的个人债务:女方在离婚后不用承担。 2、从你所说情况看:夫妻双方在贷款协议和抵押协议上签字,应是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3、“我放弃一切财产,在协议上注明由男方承担一切债务,即使他无力偿还,最多也就是房产被银行收回,和我没什么关系了吧?”: (1)即使你放弃一切财产:到时他无力偿还时,银行仍然可以找你要债。 (2)如果所抵押的房产足以偿还债务:银行当然会先行使抵押权拍卖房产用于还款,你可能没大事。但如果房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就还可能找你,除非,银行也同意你们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由他债务偿还的内容。 4、建议:不要放弃全部财产,因为放弃了也很难豁免你的责任。
一般婚内一方以个人名义负的债务且该债务已经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那么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但是上述情形,也存在例外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一般婚内一方以个人名义负的债务且该债务已经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那么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但是上述情形,也存在例外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9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