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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回户籍所在地登记,但是不一定非得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协议离婚是要求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的,若公民需要在非户籍所在地...
不是,可以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法律依据是: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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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愿意定,存在地区差异,隶属居民身份证异处受理一对一试点城市的,能够在对应城市异处申领居民身份证,不隶属的通常需要在户籍地派出所解决。目前,吉林、河北、广东、青海、贵州等多地出台新政,明确可在全省内或省内试点地区异处解决身份证。建议直接派出所可否可异处解决,以派出所答复为准。 2、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处受理挂失申请和遗失招领规则的意见2015年7月1日,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处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处受理、挂失申请和遗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遗失招领工作。2016年7月1日,在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要求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处受理试点工作。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处受理、挂失申请和遗失招领工作。
离婚不一定在结婚地,如果是协议离婚,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申请结婚一定要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登记吗? 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均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但在实际生活中,有些婚姻当事人要求共同到一方父母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能否准许? 根据1986年9月11日《民政部关于婚姻登记的若干问题的解答》,对双方不在同一地区工作,也不和父母同住一地的婚姻当事人,共同要求到一方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该婚姻登记机关可作为特殊情况受理。只是婚姻当事人除需提供《婚姻登记办法》规定出具的证件外,还需提供当事人父或母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确属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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