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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由女方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3)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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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6、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8、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以上的相关内容就是对于离婚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情况的相关参考,希望对你有用处。
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有利条件: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另一方有传染病或者其他不利于生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有利条件: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另一方有传染病或者其他不利于生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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