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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2)周转...
1、对于拆迁补偿问题,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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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法律规定,补偿标准应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全国并没有全国的统一标准,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如有疑惑请电话咨询律师做进一步解答。
申请复议或者起诉。 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者的参与下,依法审查和判决具体行政行为,解决行政纠纷的制度。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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