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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巧一、感情问题法庭上要多动“情”,诉状上要多讲“理”,加深法官直观印象,反复强调也不为过。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是双方夫妻感情确认破裂,在法...
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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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这种方式避免了多种后遗症。二、孩子的抚养权要结合小孩的年龄、改变环境对其是否有影响、双方的抚养能力等等情况,要本着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来判定;三、财产尤其是房产在司法实践中需要法律知识更需要经验与技巧,这类问题有时很复杂,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要根据具体案情才可确定。
.技巧一、感情问题法庭上要多动“情”,诉状上要多讲“理”,加深法官直观印象,反复强调也不为过。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是双方夫妻感情确认破裂,在法律上可以直接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满二年的。如第一次,没有上述法定情形或没有证据证明上述法定情形,而且对方坚决不的情况,第一次起诉法院有可能会不判决离婚,但天下没有离不掉的婚姻,正如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第一次判决不离婚后,可以在半年后再提起第二次离婚,第二次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概率就非常高。技巧二、问题如果要争取抚养权,就要多举出证据证明自己比对方抚养更利于孩子成长。包括收入,住房条件,家庭环境,程度等均可以,需要注意一点,孩子在你身边,是你争取抚养权的一个有利筹码。技巧三、问题对于没有掌握的对方财产,注意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封锁消息,除律师外不要对任何人讲自己打算离婚并要采取行动。需要申请法院调查令调查的存款等财产,要与法院协商,要求先调查后,再送达,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诉状中不要多提财产。无理无据的主张财产,结果就是:多缴了诉讼费,没有依据的主张被法院驳回,毫无意义。技巧四、人身保护令让你远离家庭暴力如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遭到对方的家庭暴力,在身体和精神上不堪其扰,可以在起诉离婚的同时一并要求法院出具人身保护令裁定,强制对方保持距离,制止对方的家庭暴力行为
首先作为原告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要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管辖法院,一般是现居住地比较好,因为就近起诉交通方便,节约成本,对自己的生活及工作影响要小很多,所为获得居住地法院的立案很关键。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民诉意见关于离婚方面的管辖规定,如果深入分析,几乎原告的住所地即户籍地或居住地法院都可以取得管辖权,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因此外地人要取得在该地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才能得到立案。这种居住证明一般原告居住地的居委会或社区或街道办事处都可以出,如果开不了,工厂、公司或一些当地人也可以出证明。法院的立案是程序审查,一般不会很严,只要有一些证明都可以通过。但在一些大城市的法院由于案子多,对这些离婚案件都不感冒,巴不得不要来这里起诉,往往外地人向这些法院起诉离婚时,法院的人都会告诉他们回户籍地起诉或对于居住证明有更苛刻的要求。对于这种情况,建议原告要抗争一下,第一向他们提出最高院民诉意见第12至第16条,根据自己的现实情况列出具体哪一条,原告的经常居住地可以取得管辖权,第二法院的立案是程序审查,对原告的证据无须充分要求,只要形式上符合就可以,至于审理中原告是否胜诉,是由原告自己承担风险。第三指出他们这是刁难外地人,不给立案要说明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如果他们还不给立案,原告可以去找他们的院长,死拉硬麿,百分之九十都可以成功。如果原告坚持要在当地立案,还可以去找人大或政府,一般法院都怕这些部门,都会马上对原告的诉讼进行办理。对于财产,一方实际控制夫妻财产的,如房子、车子等写一方名字的,在提起离婚前要进行转移,如卖掉,或转移到另外一个人的名字下。而另一方起诉离婚时,则要进行一些证据调查,最好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以防对方进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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