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债权人能向其它连带债务人主张的份额等于总债权减去已经履行、抵消的债务、或提存的标的物。只要连带债务人中有一人向债权人履行的,对全体债务人的债...
债权人能向其它连带债务人主张的份额等于总债权减去已经履行、抵消的债务、或提存的标的物。只要连带债务人中有一人向债权人履行的,对全体债务人的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是,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法律为避免保证人与承担保证责任后不能实现追偿权,特别规定了追偿权预先行使制度,以使保证人在一定的法定事由时,可以再为清偿保证债务前几项主债务人就自己将要承担的保证责任向主债务人求偿。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经债权人申请,或自行申请破产,被人民法院受理后,即进入破产程序。此时,设有保证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对于保证人来说,按保证一般原理,保证人只有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才能向债务人追偿,待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去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可能已错过债权申报期间而失去参与破产财产分配的机会,保证人因债务人破产不能得到补偿而受损失,这对保证人显失公平。因此法律赋予保证人预先追偿权。保证人行使预先追偿权有如下条件:第一,必须在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第二,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第三,保证人应申报保证债权。第四,保证人的预先追偿权的形式以保证人必须承担保证责任为前提。 各共同保证人承担按责任的,每个保证人各自以约定的份额为限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每个保证人也应以约定份额为限为各自申报债权。而在连带保证中,各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应当作为一个主题申报债权,预先行使追偿权。保证人预先行使追偿权后,即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1、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当先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如经追偿无法获得的,可以向其他各连带共同保证人要求承担内部约定的份额,没有约定的,可追偿一半的份额。 2、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8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