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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间无偿借款交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
企业无偿借款给股东个人,应视同提供贷款服务,按同期同贷补缴增值税,但如果老板同时也是企业的员工,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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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偿借款给股东,而且股东没有将该笔资金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的话,达到一定的时间之后,地税局就有权将那笔资金视同企业向股东分配利润,按照“股息、红利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但就不会涉及增值税。
一、营改增前自然人无偿提供资金给企业使用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才需缴纳营业税,有偿包括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如果该借款确属无偿的,则无需缴纳营业税。 二、营改增后自然人无偿提供资金给企业使用不需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与我们通俗讲的个人,仅指自然人个人不一样,增值税税收法规所讲的其他个人,是指自然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应视同销售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也应视同销售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三、营改增后自然人无偿提供资金给企业使用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若个人股东无偿借款给企业,没有取得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小结:其他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不做视同销售申报缴纳增值税。换言之,自然人股东无偿借款给企业使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起诉的诉讼费用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缴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等。具体的比例可以查看该法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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