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诉讼费用按照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办法确定。在实践中,不同地方的法院有不同的计算方法。有的法院根据财产权案件计算交通事故案件的...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 2、财产案件、行政案件的当事人,除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用外,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交通事故诉讼费计算公式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二、交通事故诉讼费的计算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比如:因交通事故受伤,须向肇事方及保险公司索赔30万元,那么,30万元的诉讼请求,需要交纳多少诉讼费呢 30万×1.5%+1300元=5800元关于交通事故诉讼费标准是什么呢请参考!
事故赔偿数额与责任比例有关,一般主次责任的,按3:7,具体各地法院有适当区别; 可以把保险公司、车主、驾驶员、挂靠单位一并作为被告; 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 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受害人死亡的,除抢救治疗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等。
1、财产案件:1千至5万的收费率4%,再加10元;超5万至10万的收费率3%,再加510元;超10万至20万的收费率2%,再加1510元;超20万至50万的收费率1.5%,再加2510元;超50万至100万的收费率1%,再加5010元;100万以上的收费率0.5%,再加10010元。 2、申请财产保全:1千元至10万元的收费率1%,再加20元;1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0.5%,再加520元。 3、申请执行案件:1万元至50万元的收费率0.5%;5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0.1%,再加2000元。执行案件在立案时不预收执行费。 4、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重审后又上诉的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 5、对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当事人对一审驳回管辖权异议案件,均按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收案件受理费。 6、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收取。 7、申请承认外国仲裁裁决案件,每件交纳500元;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按收费办法有关规定,依申请执行的金额或标的价额,如最终决定仅承认而不予执行的,扣除500元后其余退回申请人。 8、基层法院一审的上诉案件,由上诉人向法院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应当分别预交。数额与第一审相同。 9、(1)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一)项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进行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应交纳诉讼费用; (2)当事人对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又提出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再审的案件,应交纳诉讼费用;其他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再审的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 10、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标的为外币的案件,以该标的额为基础,按照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当日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计算应缴纳的诉讼费用数额;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一律以人民币计算收取;其他诉讼费用除用于必须在境外支付的以外,均以人民币计算收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2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