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经常居住地优先: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是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2.没有经常居住地的以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当事人住所地均在福建省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由长汀县人民法院受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3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一、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重庆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3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3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吉林、黑龙江、江西、云南、陕西、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管辖诉讼标的额2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贵州、西藏、甘肃、青海、宁夏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81人已浏览
629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9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