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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记房屋离婚的分割: 1、首先双方可通过协议的方式提前写明房子的所有权,并在获得产权之后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
你们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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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予以解除。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针对你的情况,第一,你们至今未办理结婚手续,按照法律规定,你们这种情况不属于法律所保护的婚姻状态,换句话来说,你们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第二,即使你们现在办理了结婚手续,按照法律规定,你们关系的变化并不会直接导致财产性质的变化,你的遗产取得是在婚前,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因此即使你们现在办理了结婚手续,日后若是离婚,也不会涉及到该笔财产的分割。第三,如果为保证该笔财产日后不会产生纠纷,建议可做婚前财产公证;第四,你要求对方如果办理结婚手续,日后不得离婚,这个要求也是不合法的,婚姻自由,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来限制其权利。所以该约定也是无效的。
未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不属于婚姻关系,自然也就不存在离婚和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况。同居关系原则上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结束同居关系只需要处分个人财产即可。但需注意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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