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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情况是房屋为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不因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一方婚前按揭购买商品房,并办理了产权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房贷,这种...
在审理过程中针对该商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产生了三种不同意见。一是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无论房产是在一方名下还是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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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取得产权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还贷。如果购房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就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1、你们按揭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2、由于按揭房子有十万是你老公转业费买的,如果你老公能拿出相关证据的话,那十万元不能全部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关系那十万转业费,应当以你老公所得十万元转业费,除以入伍时的年龄计算到七十岁,再乘以你们结婚的年限,这笔费用可以作为你们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民法典等相关规定,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一般会认定为购买方的个人财产,将一方个人购买的房产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 一、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取得房产证。这种情况,虽然房产证是婚后取得的,房产性质还是个人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两个方法: 1、是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做一个增加共有人的变更登记,也就是俗称的房产加名; 2、通过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但注意这个协议不能以离婚为条件。 二、一方婚前贷款买房。这个情况不分婚前婚后取得房产证。一般来讲和银行贷款,银行会将房产做抵押登记,借款人无权变更住房产权所有人姓名,不能办理抵押转让买卖,加名字等手续。办理加名前需要还清贷款,拿到房产证解压,注销他项权证,才可以办理变更。还有一种就是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房产给一方,没过户也有法律效力。同样,这个协议不能以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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