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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病人的监护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根据法律规定抑郁症可以抚养孩子的,轻微的话不会过多的影响。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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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具体情况定。如果情节严重,就可能触犯刑法,构成侮辱罪或者诽谤罪,但这属于自诉案件,起诉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存在言语辱骂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患有抑郁症的人,如果伤害了他人,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虽然患者可能患有抑郁症,但他们的认知能力及判断力并未消失,他们仍可有效地掌控自身行为。因此,抑郁症并非逃避刑事责任的借口。如果被告者因患抑郁症而触犯刑法,必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如果精神病患者在无法识别的或失去自我控制能力的情况下导致了严重的危害性结果,且经法定程序进行鉴定后被确认为如此,则无需负担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对其家属或监护人进行严加监管和医疗护理。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政府可以加以行政干预,实行强制医疗。 对于有暂时性精神问题的人来说,如果在精神状态正常的时期内犯罪,则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此外,那些还未完全失去识别或控制自身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如果实施犯罪,也须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法庭通常会给予适当减轻或从轻判决。同样,任何人在醉酒状态下犯罪,都应承担刑事责任。
、遭员工殴打受伤,两年后被医院诊断为抑郁神经症,是否算工伤江汉区法院昨就一起劳动争议官司表态,原告是否享受工伤的待遇,必须待相关部门鉴定后再作裁决。原告蒋女士,现年50岁。她于2004年3月起担任某公司人事部经理,2005年11月30日上班时,在公司门外遭一员工殴打,颈部被扼伤,精神受伤,法医则鉴定为轻微伤。此后,蒋一直在医院治疗,工资由公司全额发放,医疗费全额报销。2008年4月,中南医院确诊蒋女士患抑郁性神经症。4个月后,公司对其停报医疗费,每月只发放基本生活费560元,到去年11月,公司终止与她的劳动合同。今年初,蒋女士就公司的行为向武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起诉。仲裁委认定,公司应就对蒋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给予赔偿,但蒋女士要求享受工伤待遇的诉求,因无证据不予支持。蒋女士遂再次向法院提交诉状。江汉区法院表示,将委托权威机构对蒋女士病情进行鉴定后再作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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