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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的一种情形,是处理一方要离,另一方不离的案子用到的一条。民政部门是不会过问这些的。 2.“以感...
离婚只有两种途径: 第一,协议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以及孩子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协商一致,一起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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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第二,协商不成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有直接证据证明对方有家庭暴力、重婚等不良情节,人民法院一般会在第一次起诉时判决离婚。否则,人民法院在第一次诉讼中不会判决离婚,而是在第二次诉讼中判决离婚。
只好起诉离婚了。要想因“分居满两年”而获准离婚,应当从以下方面提供证据: 第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第二,分居必须是连续的,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第三,两年内没有夫妻生活的证据。 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的义务。
您可以起诉离婚,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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