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人防工程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给予表彰、奖励。...
城市地下交通设施、地下过街通道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设,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对城市广场、绿地、公园等公共场所,鼓励社会资金开发建设符合人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反本规定,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编制人防工程建设年度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加强对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的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并征求上一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纳入城乡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确需修改的,应当按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批准程序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3人已浏览
2,304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4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