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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二)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因此,如果法官确实是通知你开庭,...
取保候审期间在没收到起诉书的情况下就通知开庭,是违反规定的。 2、未收到起诉书的,可以以此为抗辩要求延期审理并送达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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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取保候审决定是指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取消取保候审的文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应当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在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在收到决定机关的《取保候审决定书》或变更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及时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情况。
1、起诉通知是由检察院发出的,而不是由公安局发出的。这表明,检察院正在审查该案件,并准备向法院提起公诉。2、保释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有条件等待处理结果,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结束。在没有撤回案件的情况下,它仍将被起诉和判刑。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可以保释候审的,犯罪不严重,也有缓刑的判决。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不逃避或者阻碍侦查,并随之而来的强制措施。一般情况下,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行动自由的犯罪嫌疑人。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移交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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