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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当地社保中心办理。 一、用人单位持相关资料到县社保局失业保险股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及时限: (一)单位与失...
失业保险办理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从失业人员失业之日起3日内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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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失业金流程: 1、登陆当地的社保局网站,录入个人账号、密码进入失业登记申报页面; 2、点击劳动就业,然后再点击失业登记申请,进入失业登记信息录入界面; 3、分别填写失业登记信息录入、人员信息录入、家庭成员、学历记录、工作经历、材料上传、联系人信息等内容; 4、点击提交,等待受理结果; 5、受理通过后,点击失业登记进度及结果查询,查询受理情况并点击打印回执。
领取深圳失业保险金的流程: 1、申请人出示本市商业银行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 2、符合申请条件的,由计算机系统出具《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失业保险待遇不予核发决定书》; 3、社会保障机构在次月15日前按月向失业人员银行账户支付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审核与支付 (一)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有关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等材料。 (二)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表5-1),并出示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对审核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按规定计算申领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数额和期限,在《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和核定金额,并建立失业保险金领取台账,同时将审核结果告知失业人员,发给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证件。对审核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也应告知失业人员,并说明原因。 (四)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应要求本人按月办理领取手续,同时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情况。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有权即行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支付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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