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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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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归谁可以双方自愿协商、抚养费给不给给多少也可以自愿协商:也就是说,孩子归谁都行,只要协商一致;抚养方不要对方的抚养费,也可以。 对于探望权: (1)即使抚养方不要对方的抚养费,也必须允许对方探望,因为探望权是对方的法定权利。 (2)抚养方可以保留对探望方的自愿协议定下日期探望权,: (3)如果探望方不经抚养方同意私自接见和探望子女,抚养方有权对探望方提出合法的控告:有权。在和对方对违反探望协议的事协商不成时,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停止对方的探望权,不让对方再来探望。 但如果对方违反探望协议、有害于孩子生活的事情不是很严重时,应先与对方协商或是警告,不要轻易就告到法庭,毕竟有亲缘关系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视权最新解释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子女抚养权司法解释探视的规定有: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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