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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1、来沪人员至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来沪人员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
办理好上海居住证,可到所在地的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和办理因为居住证积分必须有单位办理,联系你本人所在单位的HR或人事部门居住证积分模拟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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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登录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评分;当模拟评分达到120分时,申请人向单位申请积分;用人单位在线注册,人才服务中心验收点审核;填写评分申请表,提交单位工商登记;领取居住证评分通知。
需要单位办理,并且需要缴纳的社保,以及个税三方面处于同样的基数员工先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签注硬卡,再签注居住证积分。1、持证人或单位登陆系统,点击“申请积分”,修改个人信息。2、单位在网上审核信息,审核无误,点击“提交申请”按钮。3、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带好身份证和介绍信,至单位注册地的人才服务中心,递交材料。(1)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2)申报信息发生变化的,提交相应材料(如在沪居住证明)4、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5、受理点调集申请人档案,调档后,进入审核程序。6、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7、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址,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1、单位和申请人须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持证人超过60天未办理签注手续的,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重新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持有《市》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可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申请。(PS:个人不能申请积分)3、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积分申请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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