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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属于不收费的行为吗?

2022-05-06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严重”:(二)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百至一千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千至二千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千至二千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五千至一万张以上的; 因此,500张光盘以下一般在三年以下量刑。150多盘,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的可能性还是有的,当然还要看具体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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