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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 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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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案其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无法证明其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一般情况下,家庭主妇、失业人员虽然没有实际工作,也应当获得误工赔偿。一般比照无固定收入人员确定误工损失标准。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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