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生产过程中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单位及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污染源单位,应当将其环境信息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方式,或者通过公布...
外地机动车转入本市的,应当符合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经检测合格,方可转入;未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不予转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设置废气收集系统;按照规定安装污染治理设备,并保证正常使用。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等室外固定设施的日常维护活动除外。
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一)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落叶、杂草。(二)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或恶臭气体的物质。建设施工确需露天加热沥青的,应当使用带有废气处理装置的密闭加热设备。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拆除,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70人已浏览
1,386人已浏览
1,831人已浏览
2,0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