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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人: (1)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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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一般是由公司财产清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的清算组不一定要指定,清算组可以自行组成,属于有限公司的,可以由股东成立,属于股份公司的,可以由董事确定的人员组成。若是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成立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公司的债务一般是由公司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但如果是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等实施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那么其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股东出资不实、股东抽逃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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