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判刑一年,在一般情形下要去监狱。如果剩余刑期在交付执行前,不足三个月则不用去监狱。一般,在看守所执行刑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
表现好立功就减,说不定,或减半年或减一年都说不准,表现不好犯了事还会延期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刑法,有期徒刑是六个月至15年,如果判了有期徒刑没有判缓刑的,是要进监狱服刑的。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送往监狱执行刑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拘留所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所以,一般判完余刑一年左右的可留守服刑不需要转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02人已浏览
521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3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