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发生不当得利之债后,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取的利益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1.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他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不当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 1、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他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的不同; 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4、债权人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当利益不存在时,有权要求返还价金。 既然是不当得利,义务人或者得利方就必须返还。但要怎么返还呢?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可以有两种: 1、原物返还。2、金钱偿还。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不当得利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利益。如果得利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其属于不当得利,利益已经不存在的,无需返还。如果得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属于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返还利益并赔偿损失。如果得利人将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不当得利债务的法律后果如下: 1、在不当得利债务中,不当得利人是债务人,承担和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是债权人不当得利返还和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不当得利债务的对象是返还所受利益的支付。在支付方式上,由于利益形式的不同,; 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和受损人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4、债权人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债权人有权要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当利益。利益不存在时,有权要求返还价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9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