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拘留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和正当的程序,否则不得拘留;刑事案件可以是14天,最长期限为37天。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认为...
案件在侦查阶段证据不足被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如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案件到检察院起诉阶段,证据不足的,应当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的案件,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有权决定使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在自我调查案件中,人民检察院也有权决定拘留试图自杀、逃跑或者逃跑、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通供应的嫌疑人。法院有决定司法拘留的权利。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或者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2)防止证人作证、指示、贿赂、胁迫他人作伪证;(3)隐藏、转让、出售、销毁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清点、责令保管的财产,转让冻结的财产。
最长是37天,如真到期,或者放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多种),具体变更为哪一种,要看具体情况,如是取保,那是要申请的,然后由侦查机关予以审查或批准。对于既不变更强制措施,又不放人,可以去申诉。由于此类情形,特别是在目前的形势下将很有可能侵犯甚至严重严重侵犯当事人之合法权益,建议由律师介入,并且对于这种情形一般是越早介入就越有利。另,这种情况在实际中多为变更强制措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8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318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