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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的规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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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7天内有权退货,无需说明原因。但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亦有边界,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商品,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商品不再无条件退货之列。为了防止无条件退货权利的滥用,除非消费者和经营者另有承诺,无故退货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同时在线下载的数字商品不适用无条件退货。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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