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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非法处理。1、路面上工作的警察当场发行的简易处罚决定书,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者必须持有第三银行联),从发行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银行缴...
第一步:非法处理。1、路面上工作的警察当场发行的简易处罚决定书,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者必须持有第三银行联),从发行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银行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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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违法处理。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第二步:到银行缴纳罚款。
1、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法处理大队。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扶大镇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话:2500330。2、大埔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环城大道顺安楼附近。电话:0753-5591883。3、丰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处。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公安局(206国道北)。电话:0753-2205689。4、五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大道305。电话:0753-2205689。5、平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平远大道南。电话:0753-8894701。6、蕉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处。地址:香蕉镇桂岭街南138号。电话:0753-2205689。
步骤一:违法处理。1、路面值班民警当场出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自出具决定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天按罚款金额的3%处以罚款,加罚款总额不得超过罚款金额。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道路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持车辆扣留证明。本人驾驶证(驾驶证依法扣留,无驾驶证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驾驶证(或发票、合格证)应当在15日内到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处理。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主可以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到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处理。步骤二:向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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