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一)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补正通知要求提...
《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类型包括:(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财产;(三)扣押财产;(4)冻结存款和汇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主要内容包括行政强制执行的内容、被强制执行人,可以是单位,同时也可以是个人,另外还有做出强制执行的机关。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特定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其特点表现为:一是行政性,发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二是强制性,基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作用,强行抑制相对人的意志,迫使相对人服从;三是执行性,旨在确保实现法律、法规或行政决定所要求达到的行政管理的目的和状态。这是行政强制执行最本质的特征。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 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 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 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行政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行政机关如放弃强制执行而与被执行人和解,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职责,即为失职。这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
1、执法主体必须是正式执法人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建议增加两项内容。草案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正式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2、行政机关不得夜间执行不得停水停电。3、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节假日实施强制执行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5、不得查扣公民个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必需品。6、草案的内容照顾到了人的基本生存需要问题,在规定行政强制有查封、扣押权力的同时,也规定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必需品。7、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经营。8、行政机关依法查询企业的财物账簿、交易记录、业务往来等事项,不得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应当保守所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9、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10、行政强制执行不排斥“执行和解”。行政强制执行可达成执行协议,也就是说,行政强制执行不排斥“执行和解”。草案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11、行政强制行为在引起强制原因的具体行政行为被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一般应暂停强制行为。但为了公共利益和集体利益的需要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可以对此提出行政复议,复议期间不暂停执行。行政强制执行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才会发生,也是由特定行政机关来实施的,一般是由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来执行。但是在执行过程中,要是出现了《行政强制法》第39条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那么都是会导致执行中止。另外有一点是行政强制执行需要特别注意的,就是行政强制执行并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这点与民事诉讼中的执行不太一样。
主要内容包括行政强制执行的内容、被强制执行人,可以是单位,同时也可以是个人,另外还有做出强制执行的机关。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特定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其特点表现为:一是行政性,发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二是强制性,基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作用,强行抑制相对人的意志,迫使相对人服从;三是执行性,旨在确保实现法律、法规或行政决定所要求达到的行政管理的目的和状态。这是行政强制执行最本质的特征。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 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 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 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行政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行政机关如放弃强制执行而与被执行人和解,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职责,即为失职。这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5人已浏览
245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1,2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