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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标项目,投标单位仍需按公开招标的要求编制投标书,按议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
中标单位不得对投标项目的主体工程进行转包、分包。非主体工程如要分包,应提供分包单位承包能力证明,并征得单位的同意。分包工程仍由原中标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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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无需向未中标单位解释未中标原因,但应退回招标保函,并付给投标补偿金不少于4000元,大项目不超过投资额的万分之一。
单位在招标活动中有下列权利和职责: 1、按照国家和水利部的有关规定、办法和国家颁布的施工企业资质标准,正当选择投标单位; 2、根据招标办法、评标原则和价格管理规定,正当造反中标价格和中标单位; 3、接受上级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指导、监督、管理以及对不正当招标投标行为的处理意见。
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个别内容不能接受者,允许在投标书中另作声明。投标时未作声明,或声明中未涉及的内容,均视为投标单位已经接受,中标后,即成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违背招标文件的附加条件,或在中标后提出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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