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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误工费和营养费证明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 失...
营养费,它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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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残疾人有误工费和营养费的赔偿。 1、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从受伤到完全治愈(误工时间)。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日/月/年)*误工时间。 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受害者可以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受害者无法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类似行业上一年员工的平均工资(天/元)。 2、营养费的确定是基于两者,一是受害者的残疾,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 所谓残疾情况,按照文义解释,应该包括一般伤害和残疾情况。一般而言,应根据受害者的伤害状况和残疾的具体情况,根据其治疗和康复的实际需要来确定。 普通人无法决定是否需要营养物质进行辅助治疗,必须由专业人士的意见决定。
我来给你说一下交通事故误工费和营养费证明这个问题:误工费:需要提供事故发生前一年的全部收入凭证,并由公司出具证明; 营养费:根据病情由法官酌情认定; 够不上伤残的,没有残疾赔偿金,但如果后续病变的,可以主张手续治疗费。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营养费是指受害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受害人是否需要补充营养,应根据治疗医院或法医的意见确定。营养费给付标准可根据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情况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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