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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退休前的劳动争议,退休后在没有超过时效的,可以申请仲裁。 退休之前的劳动争议,劳动者虽然已经退休,但是主张的是之前的权利,没有超过仲裁时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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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五项关于"对判决、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1992]22号)第144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对仲裁委的不予处理决定向法院起诉,符合法院对民事诉讼的处理原则。因此法院应当受理此类劳动争议案件,并应依法进行审理。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应当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用人单位虽有权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的变化而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适当调整,但是用人单位单方作出的岗位调整对于劳动合同的约定不应进行实质性变更,新岗位与原岗位应大致相当且调整具有合理性,同时不能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提醒各用人单位,在对员工进行调岗时应与员工进行事先沟通,并尊重员工自身选择,否则,不但有可能被员工“炒鱿鱼”,还有可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能,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当事人可以依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不予受理通知书,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撤回仲裁申请,是指仲裁委员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仲裁申请后,在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之前,仲裁申请人撤回自己的仲裁申请,不再请求仲裁庭对该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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