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您所咨询的问题,正是我曾经所办理过的,本人乔方律师,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66.5.执业20年来,受当事人委托,办理了大量的疑难复杂案...
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建立和领取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收。以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标志命名。印花税纳税人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律师事务所与客户签定提供法律服务方面的代理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不缴纳印花税,更不能按技术服务合同缴纳印花税。
没有合同需要上报并缴纳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印花税的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的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包、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贷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证明;2、产权转移书;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税务凭证。因此,法律咨询合同不属于上述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13人已浏览
279人已浏览
230人已浏览
3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