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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一般情况下,父母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1、男方应当支付给孩子生活费; 2、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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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与子女的年龄、生活环境、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状况、身体情况等因素有关。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第二、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女方抚养。第三、2周岁以上未满10周岁的子女,会考虑由综合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这里面,主要考虑因素有: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第四、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双方无法协商确定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最后,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不要意气用事,不能斗气,不应该恶意抢夺孩子,要切实从孩子的成长需要出发,来合理客观的考虑孩子放在哪一方,对孩子更有利,这才是真正的爱孩子。
离婚法院会判决男方给付子女生活费和抚养费。夫妻离婚的,子女由女方抚养的,男方应当支付子女生活费和抚养费,生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由男女双方共同协商。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内不给生活费可以起诉。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既是双方的权利又是双方的义务,这种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夫妻之间的扶养为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当一方确实生活困难,没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能力等情形时,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一方是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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