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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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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 (1)《医疗保险手册》及复印件; (2)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和妊娠实验化验单(盖生育章); (3)女方1寸免冠照片1张。生育保险办理流程:(1)需要准备的资料:《计划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围产卡,小一寸照片,《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需盖单位公章)(2)办理地点:社保和医保所在的银行。(3)办理时间:宝宝满16周后,建议15周去办理,需要审核一段时间。
正常医院分娩的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程序和相关资料: 1、确定新生儿姓名(未取名字,不能办理)。 2、提供以下材料:出生医学记录(接生医院提供);出生证明申领表(医院提供,家属填写);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生殖健康证(准生证);孕产妇保健册(本院建卡)。 3、办证时间:为每周一、三、五(节假日除外)。 4、其他:出生医学证明为法律证件,一经办理,新生儿姓名不得更改,并要求新生儿父母中的任何一方亲自办理。 超过出生后三月及以上办证的,还须提供父母双方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1、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2、该婴儿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旁证为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家庭接生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婴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证明材料由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机构永久保存。 出生证的办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全天,新生儿父母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即可办理出生证。其中,《出生医学记录》需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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