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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 2,订立后的遗嘱需要变更、撤销,需要依下列原则处理: ①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其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 ②遗嘱人以不同...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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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规定遗嘱可以变更或撤销,这是立遗嘱人的权利。 2、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1、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可以变更或者撤销。 2、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如果是要撤销公证遗嘱的话,必须由遗嘱人提出申请,到原公证机关办理。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3、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 遗嘱人在设立遗嘱以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可以依法变更遗嘱的某些具体内容,也可以撤销原立遗嘱的全部内容。遗嘱人变更或者撤销原立遗嘱,一般应当用原立遗嘱的方式、程序进行,也可以用新立遗嘱变更或撤销原立遗嘱。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的,原则上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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