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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情况要具体分析。 首先,要看您丈夫与其继父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如有则可以继承,如没有则无法继承; 其次,在可以继承的请款下,要看其继父的...
不能: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8条的规定,配偶去世的,户口是需要在一定的时限内注销的,而被注销的户口,是不能办理随迁的(没有投靠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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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原来都是农村,在农村有一套自己的房屋。1996年,我丈夫因病去世。2000年,我与女儿搬出农村,并将户口迁出。近日,我想将原在丈夫名下的农村房屋过户到我与女儿的名下,可是国土局称,我们这种迁出了户口的需要向集体组织交纳一定的土地补偿费,之后才能过户。否则无法办理过户。请问:这样的做法合理吗?1、符合法律规定;2、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3、村民可以使用而不用付使用费;4、但不是本村村民的不能享受。
关键看房产证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是你爱人名下你可以要求继承
如果确定是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即便是丈夫去世了,妻子也是需要还的。丈夫去世后,妻子可以用丈夫的遗产部分来清偿这部分的债务,不足清偿的,妻子需要承担连带清偿债务。但是如果是丈夫个人的债务,妻子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可以不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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