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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只要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均可享有土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既有物权消灭的一般事由,如承包地被征用、使用价值丧失等,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定消灭事由,如承包方的提前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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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指的是土地使用者在规定的范围内拥有利用土地的权力,而用益物权指代的是我们对他人的拥有之物的使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必须符合益物权的规定,故而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如果需要使用土地承包权用益物权,可以参考以上内容。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 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 2017年10月18日,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土地合同纠纷适用于诉讼时效。《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当事人因土地合同发生纠纷的,应当在诉讼时效期内提起诉讼。自权利受损之日起二十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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