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既然已经驳回上诉了,就没有重审理了,结果是维持原判,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
一、既然已经驳回上诉了,就没有重审理了,结果是维持原判,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个问题没有什么实在意义如果民事案件一审是驳回,所有二审亦必然驳回那么就没必要设立二审的司法程序只经一审即可亦不必再有再审和抗诉只要一审且不准上诉不准申请再审不准申请抗诉即可而事实显然于此相反,别说二审可能与一审的结果相反再审也有可能裁定再审并依法改判即便再审驳回检察院有可能认为当事人申请抗诉的理由成立而提出抗诉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法院必定再审再审亦可能与前两审结果不一样之所以说你的问题没有任何意义,是因为决定案件胜败的不是一审二审或者再审又或者抗诉而是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到底是否有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如果有那么必定被法律所支持你应当先搞清楚这个基本概念再出来提问!
如果遇到这个情况,二审法院应当裁定发回重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二审法院可以开庭审理,并不是应当,对于检察院抗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发回重审后,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开庭审理。第二百二十八条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依照本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可以上诉、抗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0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1,435人已浏览
3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