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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判决可以强制执行。一方拒绝履行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仲裁裁决。...
执行工作由执行人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必须记录执行情况,由当场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人民法院可根据需要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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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因为欠钱经法院判决后进入强制执行,但是自己没有钱还,会不会被判刑呢?强制执行的法律概念是怎样的呢?强制执行的执行主体是谁?强制执行会在什么条件下执行呢? 法院强制执行时,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可以向法院提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这种情况下,法院不会拘留,更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这里的“确实没有能力”,是指完全没有能力履行。如果有部分履行能力,也应当部分履行、分期履行。否则,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的司法强制措施。例如:本来欠款1000元,现在收入只有500元,生活费需要400元,那么,剩余的100元是要用来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即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如果确实是属于无能力偿还债务的,一般不会被判刑。但是,如果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要被判刑的。 也就是说,不会应为没有钱执行而被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1、执行裁定有错误的,可以以裁定的形式撤销,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对人民法院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也可以通过再审的方式撤销原判决。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执行(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被撤销执行的法律文书;(3)被执行人公民死亡,无遗产可执行,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赡养费、抚养费案件权利人死亡的;(5)作为执行人,公民因生活困难无法偿还贷款,无收入来源,丧失劳动能力的;(6)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终止执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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