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医保账户余额一般情况是不能取出来的。医保账户余额可以提取的情形为:参保人突发死亡,其继承人是可以将他医保卡里面的钱本金加利息全部提取出来,如...
社保医疗保险也是我们常说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有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具体报销范围再根据不同的账户情况区别对待。 个人帐户支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职工离、退休后,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2、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个人帐户资金来源于两部分:一是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二是用人单位檄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30%左右划入个人帐户,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和继承。建立个人帐户是社会保险和储蓄保险两种模式有机结合起来的形式,既发挥社会统筹共济性强的长处,也发挥个人帐户具有激励作用和制约作用的优点。设立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是为了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社会群体间的互助共济分担风险,不解决职工患“大病”时的高额诊疗费用问题,以体现社会公平原则;实行个人医疗帐户,目的是建立职工个人自我积累机制,以处于强化职工的个人医疗费用意识,加强个人责任感,强化医疗消费行为的自我约束。这种医疗保险模式,符合中国国情,是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当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用完后,须由个人自负。个人自负段累计超过规定额度后,超过部分的医疗费根据医院类别,个人按不同比例承担,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市区参保人员在市区医保定点医院门诊、住院治疗,或在特殊病种指定定点医院进行特殊病种治疗时,应主动出示本人的《医保证历本》,使用医保卡刷卡结算。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属于个人负担的由个人用现金支付,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由定点医院按规定记账后与市医保中心结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59人已浏览
304人已浏览
632人已浏览
3,9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