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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委托家属或律师代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也可以请戒毒所工作人员代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吸毒人员对强制戒毒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在强制戒毒决定作出后,可以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公安机关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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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该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公安部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市、县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该公安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行政复议取消强戒的话,下达反馈结果,也就出来了,只是极少数能够复议成功放出来的,而且一旦复议,没有减期机会了。
《强制戒毒办法》针对强制戒毒行政复议时效“第五条”规定: 对需要送人强制戒毒所的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实施强制戒毒,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决定,并对戒毒人员进行审查。强制戒毒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通知戒毒人员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强制戒毒办法》“第六条”规定: 强制戒毒期限为3个月至6个月。自人所之日起计算,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意见,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但是,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1年。 《强制戒毒办法》“第七条”规定: 戒毒人员对强制戒毒决定和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戒毒人员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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