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交通肇事,检察院有权决定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
根据刑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造成一人死亡,负全责或者主责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另外,如果酒后驾驶、无照驾驶、严重超载、逃逸、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取得受害人亲属的谅解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需受害人家属向检察院递交请求书,明确表示谅解其肇事行为,请求检察机关对其从轻处理。检察官审查确认,双方确系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实际履行了民事赔偿。根据我国于2007年开始施行的刑事和解制度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1月发布执行的《关于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检察院认为案件符合刑事和解的条件后,需遂报请市检察院审批。 在所在区检察院的见证下,肇事者和受害人家属签订《刑事和解协议书》。检察机关依法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
1、一般情况下,交通肇事不起诉决定书是针对涉案人员已经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且得到被害人近亲属谅解等情节 2、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并且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承办的检察院可以决定对涉事人员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不起诉决定书 渝津检刑不诉〔2015〕79号 被不起诉人某甲,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族,文化,农民,人,住。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年月日。 本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某甲涉嫌交通肇事罪,于年月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年月日时许,经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调查认定:被不起诉人某甲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被不起诉人某甲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被不起诉人某甲现已经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常住人口信息登记表、驾驶证信息及机动车信息、死亡证明、谅解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等书证; 2.证人王某某、顾某某的证言; 3.被不起诉人某甲的供述与辩解; 4.交通事故车辆技术鉴定报告、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报告书、乙醇检验报告、司法鉴定意见书; 5.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及交通事故现场图等证据。 本院认为,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某甲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现,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主观恶性较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果不服从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人民检察院 年月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45人已浏览
576人已浏览
479人已浏览
3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